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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

  4.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有关部门要及时维修、更换、擦拭果皮箱,保证数量充足,外观整洁;指导相关单位按照要求配置垃圾收集设施,做到垃圾袋装化、密闭化,日产日清。保证公厕、中转站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转,内部干净卫生,垃圾运输车辆密闭运输,避免沿途遗撒;检修公共照明设施,确保亮灯率;排查沿街楼体夜景照明设施,保证亮化效果;修复残缺的门店霓虹灯、招牌灯箱;更换破损的人行道板、道路侧石等市政设施,修补坑洼路面,保证路面平整,完好率在95%以上。
  二、以建立卫生常态管理机制为目标,建立和完善社会大卫生管理体系
  (一)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
  1.建立市民义务卫生监督员制度。聘请100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群众构成的市级义务卫生监督员。义务卫生监督员负责本辖区的卫生监督,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的督察检查工作。城区四环以内每个办事处选聘一名市级卫生监督员,参与全市的卫生监督。市级卫生监督员经培训后统一配带胸卡,持证上岗。各区、办事处、社区可根据本单位实际,采取自愿报名、邀请等形式,聘请一定数量的市民群众担任义务监督员,对本辖区卫生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
  2.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定期巡视制度。市爱卫会每月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群众代表组织一次城市卫生管理巡视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迅速解决问题。各区可参照执行。
  3.媒体监督。欢迎各级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我市城市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报道和曝光,媒体曝光的问题我们要及时收集整改,并建立要情摘报督查督办制度。
  4.完善群众投诉制度,设立举报电话:12319(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67181720(市爱卫办)。
  (二)加强政府督察,建立健全全方位、不间断的督察体系
  1.健全网络。各级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督察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形成市、区、办事处、社区四级城市卫生督察网络和自身督察体系,对本行业和辖区的城市卫生管理进行全方位不间断的督察。市爱卫办全面督查城市环境卫生,坚持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督察、专项督察、领导分工包区包单位督察制度。
  2.明确督察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督察任务落实到单位、明确到个人,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督察责任。督察工作不仅发现问题,关键在于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察,做好记录反馈,及时下发督察通知书,对重大问题要挂牌督办,直至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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