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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郑州市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郑州市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郑政办文〔2009〕41号 二○○九年五月六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加强“一案三制”建设,扎实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为鼓励先进,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巩义市人民政府等20个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尹嵩凤等2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各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应急管理工作全局,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为建设和谐郑州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郑州市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
2008年度郑州市
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一、先进单位(20个)
  巩义市人民政府
  新郑市人民政府
  中牟县人民政府
  中原区人民政府
  管城回族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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