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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


  3.明确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中小学办学行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强化督查、严格问责,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机制。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逐步完善科学合理的教育评价制度,办好每一所学校,有效遏制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倾向,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抓住重点,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

  4.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坚决纠正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的做法,依法保障学生的休息权利。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对走读生不准安排早、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时间每天不超过2课时。按照规定安排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得违规加班加点或集体补课。任何学校不得动员、组织本校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种收费辅导班。对学生书面家庭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2小时以内。

  5.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中小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的课程方案、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坚决纠正任何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现象。坚持健康第一,注重创新精神培养,不挤占体育课、艺术课、团队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转变教育观念,创新教学模式,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鼓励和表彰在规定教学时间内通过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率提高教育质量的先进学校和优秀教师,大力推广一些地方和学校减负增效的成功做法。

  6.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现象。除初中升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原则上省辖市不得再组织其他形式的统一考试;以质量监测为目的的抽测,每学期不超过1次,随机抽取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年级的30%。学校层面的考试由省辖市严格加以规范,考试命题要科学合理,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不得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不准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准按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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