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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

  (三)建立基础测绘更新维护机制。在建立全市统一的高精度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基础上,定期更新全市C级GPS网、三等水准网和似大地水准面精化成果,建立完善由D、E级GPS网、导线网和四等水准网构成的城市控制网。建立地形图和影像图动态更新机制,实现1∶500地形图动态更新、市区1∶2000和南部山区1∶5000地形图每2年更新1次,市、县(市)区重点区域基础航空摄影每5年、卫星影像每1年更新1次。
  (四)做好新农村测绘保障工作。积极为新农村规划建设提供测绘保障,加强农村公益性测绘服务工作,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县的基础测绘帮扶力度。组织实施乡村规划建设用图保障工程,编制街道办事处、镇、乡行政区域图,逐步实现“一县一图”、“一镇一图”、“一村一图”,建设县域基础地理信息应用系统,建立统一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平台。
  三、进一步提高测绘服务保障水平
  (一)构建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紧密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信息化需求,整合各种地理信息资源,突出地方、部门、行业特色,加快完善市、县两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针对电子政务、公共安全等方面需求,分类构建权威、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构建“数字泉城”地理空间框架奠定基础。
  (二)建立地理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快建立测绘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军地测绘部门之间的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加强地理信息共享法规、标准体系和市级空间地理信息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和统筹协调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分工、持续更新和共享服务工作,解决地理信息资源条块分割、封闭管理和未有效利用等问题,实现共建共享、互联互通,为跨部门和跨区域的应用整合提供基础平台。
  (三)拓宽测绘服务领域。大力提高测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测绘成果的开发应用,切实发挥测绘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以及城乡建设、防灾减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测绘保障机制,为防范处置地震、洪水等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及时的地理信息和技术服务。开发测绘公共产品,积极稳妥地推出公众版地图和地图集,编制行政区划、交通旅游、地名、机关工作用图等专题地图。以开发建设“十一届全运会地理信息网站”为契机,加快公益性地图网站建设,提供“一站式”在线地理信息服务。
  (四)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坚持政策引导,妥善处理地理信息保密与社会化利用的关系,加强地理信息安全技术开发应用,鼓励地理信息的增值开发,支持智能交通、车载导航、个人移动定位等服务业发展。以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齐鲁软件园为主要载体,培育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地理信息骨干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理信息软硬件产品,增强我市地理信息产业的综合实力。
  (五)推动测绘科技进步。把测绘科技创新纳入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健全以需求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分工协作的测绘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引进先进测绘技术,搞好高精度快速定位、基础地理信息快速获取和更新、地理信息共享与交换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强测绘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应用,全面提高我市测绘科技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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