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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国60周年大庆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国60周年大庆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09〕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来宾市建国60周年大庆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

  来宾市建国60周年大庆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

  为确保建国60周年大庆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市政府决定从今年8月10日至10月1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建国60周年大庆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全力整治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全面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确保建国60周年大庆期间全市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建国60周年大庆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王松胜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朱柱伟为副组长,市消防联席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前期开展的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整治,开展“回头看”工作,巩固专项整治成效,防止隐患反弹。尤其是来宾市公园内公共娱乐场所存在严重火灾隐患问题,工商、安监、文化、消防、建设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9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
  2.进一步做好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来政办发〔2009〕53号)文件精神,目前,高层和地下建筑专项整治已到集中整治阶段,各地要加大整治力度,按期保质完成整治任务,确保实效。
  3.加强社会面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和“城中村”场所等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隐患单位及时整改,防止小火酿成大灾。
  (二)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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