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
“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可以申报。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可以申报。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可以申报。
2009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类别
| 专 业 名 称
| 学 历
|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
年 限
|
本
专
业
| 工业与民用建筑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2年
| 2007年
|
普通大专毕业
| 3年
| 2006年
|
成人大专毕业
| 4年
| 2005年
|
普通中专毕业
| 6年
| 2003年
|
成人中专毕业
| 7年
| 2002年
|
相
近
专
业
|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年
| 2005年
|
普通大专毕业
| 6年
| 2003年
|
成人大专毕业
| 7年
| 2002年
|
普通中专毕业
| 9年
| 2000年
|
成人中专毕业
| 10年
| 1999年
|
不具备规定学历
|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2项
| 13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