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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区200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2009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或学位

Ⅰ类人员

Ⅱ类人员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

业年限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最迟毕

业年限

结构工程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4年

2005年

6年

1991年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通过评估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4年

2005年

Ⅱ类人员中无此类人员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5年

2004年

8年

1989年

专科毕业

6年

2003年

9年

1988年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5年

2004年

8年

1989年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6年

2003年

9年

1988年

专科毕业

7年

2002年

10年

1987年

其他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8年

2001年

12年

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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