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专业考试人员需自备的考试用具
2B铅笔、钢笔(签字笔、圆珠笔,墨水颜色为黑色或兰色)、三角板、橡皮檫、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
三、交纳考试申报费银行账号
收费单位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开 户 银 行:建行南宁新华支行
帐 号:45001604655050700783
费 用 名 称:注册结构工程师等专业考试费
附件2
2009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
类别
| 专 业 名 称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
年 限
|
本
专
业
| 结 构 工 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 2008年
|
建 筑 工 程
(不含岩土工程)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 2008年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
| 2008年
|
专科毕业
| 1年
| 2007年
|
相
近
专
业
|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 2008年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 2008年
|
|
专科毕业
| 1年
| 2007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1年
| 200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