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乡村连锁经营市场要以“方便于民,服务于农”为宗旨,在发展连锁网点建设中,可采用民建企租的方法。利用临街闲置房屋,采取农民投资建设改造经营店,公司租赁经营的办法,发展乡村连锁经营网点。既能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加快建店步伐,规避企业单一投资风险,又能确保农民资产保值增值,增加收入。
一些乡镇所属经营性公建设施以及一些企业的仓储设施处于闲置和低效运营的状态,各县(市)区商务局要积极组织龙头企业与乡镇政府和有关企业协商租赁改造现有设施,建设有一定规模的连锁超市。
向县乡村发展的龙头连锁经营企业,要充分利用直营店强大的品牌、品种、环境和供应链优势,通过在各县乡建立2-3个样板店,积极推动和吸引周边农村个体商业加盟农资连锁经营和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提升加盟店管理水平。要招聘当地人才,培育本土店长。
提高配送能力,加强监督工作。各县(市)区要改造建设1个以上配送中心及仓库,可采取租车不养车的方式,与出租运输户签订包租送货合同,确保商品安全、准时到位,确保商品质量和价格合理。
2.深化改革,扶优扶强,积极培育一批主业突出、经营规模较大、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连锁集团。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连锁经营企业公司制改革步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突出经营主业,增强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对通过兼并、收购等扩张和跨地区发展连锁经营的企业,被兼并、收购企业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给予积极支持。对资产质量好、经营机制规范、成长性强的连锁经营企业,要鼓励其上市。
3.统筹规划,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要做好规划与标准制订等基础工作,积极扶持城乡连锁经营企业配送中心的建设,改造传统运输和仓储企业,挖掘现有物流网络设施潜力,发展面向广大中小企业的社会化物流配送企业,提高连锁经营企业商品统一采购和集中配送的比例。
4.提高连锁经营企业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
要规范制定连锁经营相关标准,宣传相关政策和标准,积极开展连锁经营从业人员培训,扶持搭建昆明市连锁经营及县乡商品物流信息平台。发挥市连锁经营协会桥梁助手作用。
5.扩大对外开放,促进连锁经营企业在竞争中发展壮大。
鼓励和推动有条件的连锁经营企业“走出去”,建立我市我省自己的跨省(国)连锁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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