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促进连锁经营发展意见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促进连锁经营发展意见的通知
(昆政办〔2009〕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昆明市促进连锁经营发展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昆明市促进连锁经营发展意见

  为促进昆明地区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进一步搞活流通、拉动城乡消费,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昆政发〔2008〕27号)、《昆明市加快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制度创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调查研究,结合我市实际,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经验,现提出昆明市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的意见。

  一、促进连锁经营发展的重要意义

  连锁经营是商品流通业中最具活力、生命力、潜力的现代流通方式,各大中城市限额以上连锁企业所产生的销售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比重在逐年攀升。一个地区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和规模已直接影响到这个地区的商品流通效率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和统一销售价格,争取经营和效益规模化是连锁经营的主要特征,采用电子信息技术和物流配送技术是连锁经营的核心技术。直营连锁、加盟(特许)连锁是连锁经营的主要类型。

  鉴于我市城乡商品销售网络有待发展,采用连锁经营的内资企业弱于外资企业,本土连锁经营企业开发投资不足、人才缺乏、融资困难,缺乏向县乡、市外、省外市场开拓发展连锁经营的积极性和竞争力。因此,促进连锁经营发展对改造传统商业,发展城乡商品销售和物流网络,优化流通产业发展结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销售价格,促进消费和拉动内需,培育大中型流通企业集团,实现商贸经济跨越式、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措施,促进连锁经营的发展。

  二、促进连锁经营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