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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甘国土资发电[2009]13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兰州九州开发区石峡口特大型滑坡地质灾害发生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非常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随即发出紧急通知,对加强地质灾害排查和治理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排查治理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迅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严格按照甘政办发电[2009]65号、国土资电发[2009]37号两个《紧急通知》要求,迅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工作,进一步查清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对威胁人员、重要设施等重点灾害隐患,要及时向政府提出搬迁避让建议。在查清灾害隐患的同时,以县(市区)为单位,填写《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统计表》(式样附后,Excel表格登录甘肃国土资源网下载),并由市(州)国土资源局汇总,于7月底前以电子文本形式上报省厅地质环境处(报送地址:gsgtlx@sina.com)。后续排查新发现的灾害隐患要随时上报。

  二、切实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目前,全省已进入主汛期。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群测群防、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监测预警、应急管理等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规定。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要切实抓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落实,强化防灾措施。近期,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要组织对所属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省厅将适时组织进行抽查。

  三、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速报和月报工作,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对特大型、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速报时限报告省厅,并做好续报工作。月报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按时准确上报;无发生灾情险情的,实行零报告制度。

  附件: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

  二○○九年六月三日

  附件: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

  市(州)   县(市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地裂缝)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2009年   月

序号灾害隐患点位置(乡镇、村组)裂缝走向规模 (m)危害对象已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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