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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基本农田调查上图(认定)指导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基本农田调查上图(认定)指导意见的通知
(甘国土资籍发[2009]4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基本农田调查上图是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内容。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工作的通知》,县级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土地利用规划、耕地保护、地籍管理和农业等相关部门人员,收集基本农田划定和调整相关资料,组织将基本农田落实到第二次土地调查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做到图、数、实地三者一致,并对调查上图后的基本农田位置、界线、范围、分布等情况进行复核认定,确保基本农田调查上图成果符合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择临泽等4个县级单位进行了试点,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甘肃省基本农田调查上图(认定)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甘肃省基本农田调查上图(认定)指导意见

  二00九年七月三日

  附件:
  甘肃省基本农田调查上图(认定)指导意见

  一、基本农田调查目的与任务

  基本农田调查的目的:查清基本农田位置、范围、地类、面积,掌握全省基本农田的数量及分布状况,为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基本农田调查的任务:以县级调查区域为单位,依据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划定及补划、调整的相关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落实到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上,计算统计县级基本农田面积,并逐级汇总出地(市)级、省级和全国的基本农田面积。

  二、基本农田调查的组织形式

  以县级调查区域为单位,由县级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规划、耕地保护、地籍管理等部门参加,共同实施。

  三、基本农田的定义与范围

  基本农田的定义: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为一般农田。

  基本农田的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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