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和完善“省级定额补助、市县为主、鼓励社会多元投入”的建设机制。省级重点推进枢纽站场建设。积极探索乡镇客运站与基层运管站、养护道班等多站合一的模式,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站场效益。通过市场运作,实现以站养站的良性互动,实现运输站场“建得起、用得起、留得住”。
五、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切实发挥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大公路建设资金筹措力度,为公路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一)构建融资平台。以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为契机,抓紧研究构建交通融资平台,形成稳定和可持续的抵押、周转、还贷、投资等资金来源和运作机制,保障公路加快建设发展和养护管理的资金需求,推进交通建设滚动发展。省政府已经批准由省交通厅组建新的省级融资平台。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融资平台或参照省级平台组建模式组建本级交通建设融资平台。鼓励设区市政府出台相应政策,以优质资产和资源注入融资平台。
(二)多渠道筹措高速公路建设资金。加强资金调度,通过省市共同出资,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等资金,利用社会投资等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1.统一规范高速公路项目省市股比。国高网项目由省市合作建设,省市股比原则上按65∶35构成(省级股比含中央投资);海西网中省市合作的项目,省市股比原则上按51∶49构成,省、市按照股比多渠道筹措项目资本金。省级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充分发挥省高速公路资金结算管理委员会资金统筹调度作用,以存量带增量筹措资金。
2.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抢抓机遇,加强沟通,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高速公路网,争取国家对海西网主要项目给予资金补助。
3.有序引进社会投资。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社会资金投资高速公路政策规定,鼓励社会投资者通过合资、合作、独资和BOT等方式投资建设海西网规划的支线项目。
4.鼓励各设区市政府包干负责征地拆迁,征地拆迁费用经政府有关部门对征地标准、征地量等审核认可后列入工程总投资,作为设区市政府的投资入股。
(三)加大省级干线公路投资力度。省级将根据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结合工程难易程度,按照鼓励先进、兼顾公平原则,在2009~2012年期间采取“定额补助加奖励”的机制加大省级资金投入力度。设区市政府要相应出台省道建设配套补助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县级政府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自筹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