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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贸促工作的意见


  当前,我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努力已显成效,全省经济运行正朝着积极方向发展。但是,经济企稳向好的基础还不够稳固,外贸进出口大幅下滑的局面尚未改观,境外投资的比例很小,成为全省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全省贸促系统由于体制不健全、基础比较弱等问题,促进国际贸易与投资,与世界各国贸促机构、商协会、国际经贸组织联系紧密和机制接轨的优势还未得到有效发挥。

  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贸促会工作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充分利用贸促机构的资源优势和系统优势,进一步发挥贸促会在组织国内外经贸展览、组织境内外各类经贸洽谈活动、组织国际会议和信息交流的独特作用,千方百计开展各种贸促活动,大力推进利用外资和扩大外贸出口,保持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三、拓展工作,创新发展,提升贸促工作水平。

  (一)加强对外联络工作。省贸促会和各市州要充分利用贸促会系统的资源,发挥贸促会系统的优势作用,积极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各级贸促会要大力加强与世界各国贸促机构、商协会、跨国企业、国际经贸组织的联系,为境外来甘投资牵线搭桥,提供优质服务;主动帮助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扩大产品销售;要积极宣传企业,提高对外知名度,扶助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发展空间。

  (二)着力做好对外会展工作。省贸促会和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贸促会对外会展的优势,协调有关方面围绕经济工作重点,针对特色优势产业,做好对外会展的规划和组织工作。对外会展工作要创新机制,突出特色,打造品牌,成为投资贸易的主要载体,成为对外交流的重要平台。根据中国贸促会、商务部《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办法》(贸促展管〔2001〕3号)规定,省贸促会负责全省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的规划安排、归口受理、报送审批工作。

  (三)强化对外法律服务职能。中国贸促会已形成完备的国际商事法律业务。我省各级贸促会要利用中国贸促会及贸促系统的资源力量,开展对外法律服务。要在开展出口货物原产地证出证认证、代办申请领事认证、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承担暂准进出口货物单证册(ATA)的出证和业务担保等传统法律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法律服务领域,创新服务业务。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利用贸促机构帮助企业做好对外投诉、应诉工作,维护企业权益,保护产业和行业利益。要利用中国贸促会甘肃调解中心做好商事争议调解工作,和谐商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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