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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煤预警管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火电企业和电网电煤预警等级,将适时启动响应的电煤预警应急措施:

  1、实施发电与电厂电煤库存挂钩

  对于及时签订电煤合同、电煤供应平稳有序、长期保持合理较高库存的企业,可安排多发电。对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电煤低于合理正常库存的发电企业,省电力公司调通局可按不同预警等级相应采取措施,电厂因电煤供应问题造成已减发电量按“欠发不补”的原则处理。

  (1)进入蓝色警报的发电企业,按“来煤发电”的原则安排出力发电,电厂日耗煤不超过实际来煤,使其电煤库存尽快恢复到合理正常水平;

  (2)进入黄色警报的发电企业,原则上暂停装机容量50%,考虑剩余机组来全网平衡安排其出力发电,并督促其加大组织电煤供应力度,限期达到电煤库存合理正常水平;

  (3)进入橙色警报的发电企业,原则上暂停装机容量75%,考虑剩余机组来全网平衡安排其出力发电直至全面停产,并通告其上级集团公司,督促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增加电煤库存。

  (4)进入红色警报的发电企业,原则上停止发电,并通告其上级集团公司,督促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增加电煤供应、提升电煤库存。

  2、实施有序用电与电网电煤库存挂钩

  当湖南电网统调火电厂总存煤低于设定数值,启动相应的电网电煤预警。

  (1)启动电网电煤蓝色预警后,省经委、省煤炭局将采取措施控制电煤通过铁路运输出省。

  (2)启动电网电煤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后,在保证重点单位用电的情况下,根据电网安全需要和预先制定的有序用电方案,实行限电等相关措施:

  启动电网电煤黄色预警后,省经委、省电力公司将根据电网安全需要和对后期负荷预测,可以按照湖南电网统调正常负荷的10%―20%实行限电和有序用电。

  启动电网电煤橙色预警后,省经委、省电力公司将根据电网安全需要和对后期负荷预测,可以按照湖南电网统调正常负荷的20%―30%实行限电和有序用电。

  启动电网电煤红色预警后,按照电网安全需要实行限电和有序用电。

  3、实施市州用电与供煤挂钩

  当湖南电网统调火电厂总存煤低于设定数值,启动相应的电网电煤预警。湖南省经委将视后续电力供应影响的严重程度,按照预先制定的有序用电方案实行限电措施,向各市州下达有序用电指标、向省内重点产煤县市下达电煤调运任务,定期对各市州的电煤调运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各市州调煤保电任务完成情况,调整有序用电指标,实施市州用电与供煤挂钩。同时,提请省政府对各重点产煤市县完成调煤保电任务情况实施与用电指标、项目审批、财政转移支付等“三挂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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