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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
(黑财农〔2009〕77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2009年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评的通知》(财办农[2009]38号)要求,以及《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评暂行办法》(财农[2008]144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考评的通知》(黑财农[2009]71号)的有关规定,在县(市、区)自评的基础上,省财政厅对纳入2009年考评范围的北安、密山、海伦、宝清、富锦、克山、依兰、宁安、巴彦、大庆市让胡路区、绥化市北林区、肇东、甘南、宾县、哈尔滨市呼兰区、庆安、兰西等17个县(市、区)的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复评,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等级
  绥化市北林区、庆安县、北安市、海伦市、宝清县、兰西县、富锦市、密山市、哈尔滨市呼兰区、大庆让胡路区、宁安市、克山县、宾县、肇东市、甘南县。
  二、良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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