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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2009年主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11、今年,我局各中评委会任期已满,根据杭人专[2006]185号文件精神,我局将对所属各中评委专家库成员进行调整。
  三、送评材料要求
  1、评审材料要求真实、规范、书写清晰,手续齐全,装订成册。必须由推荐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材料,不得由申报对象自行填写,各单位对申报材料必须认真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各评委会办公室应予退回。
  2、破格申报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破格表由区、县(市)人事局审核盖章后,再报送我局。报送材料中有关个人业绩的复印件必须由报送单位人事部门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图书资料等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须将代表性论文(著)送同行专家鉴定,论文(著)鉴定由省文化厅统一组织。送审的业务论文内容应与申报专业相一致,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已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和报纸上发表的,发表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上的文章以及仅收到刊物“用稿通知单”的论文,不得送审;送审的学术论著必须是正式出版的。
  4、送审材料的具体要求,按省文化厅浙文职改[2009]8号、省广电局浙广局发[2009]72号文件要求办理。有关艺术(美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评审工作安排和送审程序及要求,请在浙江省文化厅网站(www.zjwh.gov.cn)查询和下载;有关广电工程技术、播音、电影放映专业评审工作安排和送审程序及要求,请在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网站(www.zrt.gov.cn)查询和下载。
  5、《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等均可上网下载(www.hzsrsj.gov.cn),我局不再发放。
  6、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结束后,我局所属各单位对新增或专业技术职务有变动的人员(包括以考代评专业的),应尽快填写报送《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基本情况信息表》,以便及时办理资格证书和对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进行更新和维护。
  根据省人事厅对资格证书的制作要求,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需填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www.zjwh.gov.cn上网下载),同时将申报对象的2寸近照1张(免冠白底),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局属各中评委在召开评审会议前应将《申请召开评委会评审会议的函》、《评委会评审会议安排及申报对象资格审核申报表》、《评审对象花名册》、《综合表》等有关材料提前15天报局职改办,初审后报人事局审核同意方能召开评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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