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同意成立杭州元培美术图书馆的批复
(杭文广新科〔2009〕23号)
庄文新:
你《关于成立杭州元培美术图书馆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审核,原则同意你成立杭州元培美术图书馆。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单位名称:杭州元培美术图书馆
单位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活动场所: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古河巷56号
开办资金:拾万元(自然人庄文新出资)
业务范围:美术图文资料借阅、展览及社会美术教育讲座。
请你按《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携带相关文件资料到杭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