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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锦州)光伏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锦州)光伏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9〕9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锦州光伏产业基地建设,推动全省光伏产业发展,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锦州)光伏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刘国强 副省长
  副组长:
  李 兵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王文权 锦州市市长

  成 员:
  张晓光 锦州市副市长
  胡建阳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侯志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晓东 省科技厅副厅长
  朱京海 省环保厅副厅长
  卢江宁 省海洋渔业厅副厅长
  周远波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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