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盐业行政管理;拟订盐资源开发、盐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调销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盐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和督查各级盐务管理工作;负责盐业统计分析和储备盐管理工作;负责盐产品碘剂、添加剂、标志和包装物的监督管理;承担盐业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四)工业园区处
组织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和科学布局;实施重点工业园区管理,促进产业聚集、企业集群发展;指导工业园区软环境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工业园区发展监测分析,提出发展报告和建议,协调解决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五)技术创新处
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编制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规划及新产品开发计划,拟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产业升级、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认定和评价企业技术中心,负责有关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监管;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培育工业品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十六)节约能源处(云南省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工作办公室)
参与拟订能源节约规划,拟订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政策和年度节能计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提出行业专项节能项目和资金计划安排意见;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组织实施行业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承担行业节能产品能效标识管理工作;拟订行业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考核标准,负责行业节能监察工作,组织开展行业节能宣传、培训。
(十七)资源综合利用处
参与拟订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工业、信息化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工业、信息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含电厂)认定及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协调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八)中小企业处
指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监测分析运行发展态势,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生产和对外交流合作,指导中小企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负责云南省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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