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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电力保障处

  负责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工作,提出电力运行的政策措施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运行应急方案,监管电网调度,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保障电力运行安全;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业行政执法;组织实施煤炭和电力调度,承担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推进电力工业结构调整,组织实施大用户直供和矿电结合。

  (八)交通与物流处

  配合协调交通综合运输计划的实施,负责协调铁路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监测分析工业物流企业运行态势,拟订工业物流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拟订汽车更新政策和行业规划,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

  (九)原材料工业处(云南省黄金管理局)

  负责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化工、建材、农药等行业管理;承担原材料工业发展监测分析,研究原材料市场动向,协调原材料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优化,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编制专项发展规划,拟订原材料工业经济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中缅油气管道及炼化基地建设项目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装备工业处

  负责通用机械、专用设备、电子信息设备及产品、汽车、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承担装备工业发展监测分析,编制专项发展规划,研究产业政策,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

  (十一)消费品工业处

  负责轻工、纺织、家电、燃料乙醇等的行业管理;承担消费品工业发展监测分析,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拟订专项发展规划、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行业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推广,组织实施轻纺工业行业重大专项。

  (十二)食品药品工业处

  负责食品、药品的行业管理;承担行业发展监测分析,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拟订专项发展规划和促进行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生物制药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推广,组织实施行业重大专项;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和国家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十三)盐务管理处(云南省盐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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