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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

  附件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审批事项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三、第一类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

  四、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核发。

  五、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审批。

  六、中药品种保护审核。

  七、药物GCP认证审核。

  八、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出口审批。

  九、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审核。

  十、中药材GAP认证审核。

  十一、保健食品产品注册。

  十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

  十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

  十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发。

  十五、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

  十六、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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