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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长沙世界之窗行李寄存收费标准的批复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长沙世界之窗行李寄存收费标准的批复
(湘价函[2009]84号)


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高门票价格的申请》和《关于批准行李寄存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和完善对经济工作的管理的若干意见》(湘发[2009]13号)和我局《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秩序实施方案》(湘价服[2008]9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为扩大消费,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对长沙世界之窗普通门票价格在原文件有效期内暂不作提高。你公司投资新增7个免费游乐项目应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名度和改进服务来赢得更多游客进园参观游乐,获取回报。

  二、鉴于近年来人工成本增加,同意你公司小件行李寄存收费标准从2009年8月15日起适当提高,即5公斤以内由每件3元提高到5元,5公斤以上由每件5元提高到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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