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2)》的通知


  发挥我市信息产业优势,积极尝试网络文化产业本土化市场运营模式,大力开发以动画卡通为代表的游戏软件和教育培训、自动化控制等软件。努力办好“长春信息港”等网站,进一步沟通政府、企业、市民间的信息交流。提高企业和居民上网比重,让网络文化消费成为企业和居民最为便捷和实用的消费形式。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为,引导向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至2012年,全市连锁网吧经营占据市场50%以上,网络文化业实现年收入3亿元。

  3.统筹协调,积极培育大众文化产业

  --民间艺术业。深入挖掘、系统整理和精心保护关东民间、民族、民俗文化,进一步传承和发展民俗表演艺术和民间传统文化,鼓励“二人转”、黄龙戏、萨满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团体)开展传习活动。促进我市特色民间文化与相关产业特别是旅游业的结合,发展建设以展示各种民间手艺绝活的艺术家庭和个体展会;以长春的老字号一条街、老作坊遗址,文化传承人的居室、院落、村落和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演场所、收藏馆、档案馆等民间艺术景点的开发;培植剪纸、根雕、浪木、草编、柳编、石刻、木雕、萨满面具、农民画等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民间工艺和民俗表演项目。培育长春特色民间艺术品牌,重点支持古尘木艺、紫玉木兰工艺布鞋、宝凤剪纸、彭祖述微雕等知名品牌的做大做强。

  --文艺演出和娱乐业。以国有文艺团体体制改革为契机,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文艺演出和娱乐业,组建各种形式的文艺表演团体,增建演出和娱乐场所。要吸引国内外优秀人士加盟我市的文艺演出业,集中优势力量,合力打造1-2个反映长春特色文化、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演艺活动。要加强对大众化演出市场和对代表性演出团体的推广和打造,积极开发旅游演出市场、戏剧曲艺类专业小剧场等多场次、低价位演出市场,建立结构合理的多层次演出市场供给体系。至2012年,培育1-2个具有长春特色的演艺产业集团,演出业年收入达到1.5亿元。

  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城乡娱乐活动,因地制宜地发展游乐园和文化主题公园,全方位满足不同人群的娱乐需求。规范扶持展示东北民俗娱乐形式,形成以知名民营娱乐企业为代表的连锁经营和规模发展。引进、开发咖啡吧、陶吧等健康新型的娱乐服务,促进餐饮与演艺的有机结合,提升整体层次和文化品位。2012年,娱乐市场年收入达到2亿元。

  --体育健身业。贯彻“依托场馆、紧扣本体、全面发展、服务社会”的方针,加快发展以运动项目为主体的本体产业。重点培育和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彩票销售、体育健身娱乐、体育技术培训、体育旅游、体育用品六大市场。采取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办法,通过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形式,巩固城区8-10分钟健身圈成果;开展市民监测,建立市民体质数据库,按照1‰-5‰比例,每年定期在60个固定的国民体质监测点、96个流动监测点对市民进行体质监测,进行数据分析,提出健身对策,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启动南部新区长春奥林匹克中心规划和建设工程,构建我市以长春体育中心、市全民健身中心、市体育馆健身会馆为中心的辐射东西南北(东有经开体育中心,西有一汽体育中心,南有长春奥林匹克中心,北有铁北体育中心)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全民健身体育场地新格局,夯实体育产业发展基础。鼓励社会资金创办经营性体育健身场馆和设施,规范管理,连锁经营。精心策划高水平的体育用品博览会,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商机和平台。推进体育社会化,稳步发展体育中介组织,加强与国内外体育组织的联系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竞赛活动,不断活跃我市体育竞赛市场。进一步加强体育彩票销售和管理工作。到2012年,全市体育人口达到总人口50%以上,体育产业实现年收入16.5亿元。

  五、空间布局和重点项目

  加强文化功能区建设,重点规划一轴、两带、三园、四处特色街区、五大产业基地、城市中心区十大重点文化项目、县(市)区十类公益性文化设施、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创造大文化发展的硬环境。

  (一)规划提升人民大街文化主轴线

  把人民大街作为城市发展意义上的空间主轴线加以深度规划,巩固提升其标志性历史街路和最佳景观廊道的重要地位。对人民大街中段的省机关办公楼、人民银行、人民广场及苏联空军烈士纪念塔、般若寺等数十座伪满洲国时期和上世纪40、50年代的建筑,要作为折射长春历史的重要见证给予充分保护,不断发掘利用其特有的文化价值。在未来城市空间拓展中,要充分发挥人民大街展示长春现代都市发展成果的潜能和文化辐射功能。重点规划人民大街延伸段和两端南部新城、北部新城空间布局,集中建设高档次、高水平的商务办公、现代传媒、新闻出版、创意设计、现代咨询、体育会展、文博旅游、演出娱乐、文化交流等基础设施,使其成为展示长春文化形象的“金脉”。

  (二)规划开发两条景观文化带

  1.伊通河生态休闲文化带。全力打造伊通河这条唯一贯穿长春南北的“母亲河”,使其具有特殊的人文景观价值。在河两岸建设高标准的绿化、亮化、美化生态景观,构筑伊通河文化旅游景观带。突出休闲娱乐功能,策划开发文化娱乐、休闲项目,通过开发水上乐园、健身长廊、滨水休闲等各类文化项目,形成滨河文化长廊。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