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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九)以政府职能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单位和基层站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1、开展基层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基层(特别是基层站所、有服务窗口单位)作风进行督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我市基层作风建设的意见,部署边查边改。在部分与群众联系紧密的窗口部门和行业单位开展2009年度汕头市系统和行业“窗口之星”评选活动,树立一批作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增强宗旨观念和纪律观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利益观,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和弘扬良好的作风;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主动开展对照检查和自查自纠活动,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要坚持把制度创新贯穿行风建设全过程,进一步完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要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积极探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新举措。
  2、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在国土资源、建设、工商、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等开展民主评议,大力倡导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对全市文化、新闻出版系统和部分学校民主评议情况进行“回头查”。建立民主评议结果逐级报告和向社会通报制度,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
  3、继续深化民声热线工作。逐步实现由市直部门领导上线向区县党政领导上线延伸、由室内上线向户外上线延伸、由电台直播向多种媒体直播延伸、由市级“热线”向县、区级“热线”延伸等“四个延伸”;着力建立和完善民声热线以政府为主导的责任机制、多种媒体互相配合的联动机制、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促进民声热线提高质量、规范运作,解决问题更加有效、人民群众更加满意。建立民声热线工作情况逐级报告和向社会通报制度,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
  此外,进一步规范面向乡镇(街道)检查考核活动,确保面向乡镇(街道)的检查考核活动在29个保留项目范围内进行。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井、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搞价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继续巩固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工作成果,纠正和查处党政机关利益举办节庆活动铺张浪费、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等各种违规行为。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突出不正之风,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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