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全面推进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为重点,继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督促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扩大医保覆盖范围,完善医保结算办法,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制定医疗卫生系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的全过程监督,探索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合理调整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善医疗服务补偿机制。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大力推进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统一定价、集中配送、保证使用,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试行农村和城市社区药品零差价供应。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四)以清理涉企收费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按照省的要求,认真落实“三取消、一不准”,即凡在1997年后未征得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而新增加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中央和省、市已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涉及的收费一律取消,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准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深入开展清理对企业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工作,清理工业园区收费项目,对不合理加价或超出企业承受能力的收费项目进行调整;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公示制度,推进收费管理改革,清理整顿代收代扣行为。坚决纠正对企业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新三乱”行为,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任何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不得要求企业参加强制性的培训活动并收费。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治乱减负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涉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政策规定和收费项目,落实中央和省对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严肃查处向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乱收费行为。
(五)以“绿色通道”建设和落实燃油税改革政策为重点,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调整政策,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撤销工作,列出撤站名录和时间表,及时向社会公布;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加强对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强化源头治超;规范涉路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禁没有上路执法权的部门上路执法;集中开展限速公路限速标准的核定工作,进一步规范“电子眼”的设置和执法。严肃查处公路“三乱”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