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1、整治公路客运站场秩序,规范公路客运站场经营行为,解决公路客运站场脏乱差问题;
2、整治公共汽车营运秩序;
3、整治出租车营运秩序;
4、整治未经许可非法从事营业性道路客货运输经营行为,打击非法营运,取缔非法票点、配客点;
5、整治人力三轮车经营行为,规范营运秩序;
6、整治清理未经许可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加强对已获得经营许可的机动车维修业户的监管,规范全市维修业市场秩序;
7、整治打击非法拼装、改装车辆及私自改装计费设备,取缔无牌无证、假牌套牌车等违法行为。
8、整治不按规定缴纳路桥通行费行为、伪造或使用伪造的路桥通行费票据行为、车辆在收费站强行冲卡行为、车辆经过收费站不按车道行驶行为。
四、整治的目标要求
1、通过整治,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取缔道路运输中比较突出的非法配客点、非法售票点和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拼装车等,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市场。
2、通过整治,进一步改善公路客运站场环境,改善市容市貌,提高驾驶员的文明礼貌和职业道德水平。
3、通过整治,规范运输市场秩序,规范司机员工营运行为。
4、通过整治,打击拖缴、逃缴、抗缴路桥通行费行为,打击伪造或使用伪造的路桥通行费票据行为以及纠正车辆不按车道行驶行为,促进路桥收费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到应收尽收。
5、通过整治,抓一批反面典型,严厉取缔非法营运,选择一批反面典型在各媒体上曝光,对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树立一批正面典型,弘扬营运好风气。
6、通过整治,全面建章立制,促进道路运输市场走上长效管理的轨道。
五、职责分工
(一)各区县政府
1、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2、负责本辖区内公路客运站场的整治工作;
3、负责本辖区公交车、出租车的整治工作;
4、组织实施打击非法营运,查处违章经营行为,取缔非法票点、配客点和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拼装车,规范运输市场秩序。
(二)市交通局
1、负责协调全市整治工作,具体做好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和整治情况的综合汇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