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发办关于印发《浙江省2010、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省级科技推广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浙农综办〔2009〕57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宁波不发):
为加快推广优质高产、节本增效、生态安全的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切实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的科技含量,根据国家农发办《
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科技推广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科技推广费管理暂行规定》(浙农综办〔2006〕13号)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省2010、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省级科技推广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据此认真做好项目准备工作,择优申报项目。
附件:浙江省2010、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省级科技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省农发办
二○○九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浙江省2010、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
省级科技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通过大力推广农业先进适用科学技术,努力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的科技水平和效益,使项目区应用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促进我省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安排原则
(一)项目必须安排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内,示范点应选择在基础设施基本完善、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由新型经营主体实行规模经营的区块;
(二)紧密结合浙江实际、因地制宜、集中投入、专款专用;
(三)着力解决粮油和蔬菜等主导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方面的关键技术和优良品种推广;
(四)发挥区域优势,注重优势特色农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推广。
三、扶持内容
(一)粮、油、蔬菜、瓜果等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与推广;
(二)测土配方和科学施肥技术;
(三)农产品标准化安全生产技术;
(四)土壤改良和培肥地力技术;
(五)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