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运营模式改革,促进源头创新、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中介服务三类平台建设,建立重点实验室、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平台和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机制,促进科技资源整合和共享;完善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建立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制度;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加快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织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围绕产业发展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四、围绕惠民生、促协调推进改革,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11.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构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就业和创业促进机制,努力稳定和扩大就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规范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及负责人薪酬管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财政厅负责)。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出台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续办法,推动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逐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深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研究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出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和城乡低保制度,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民政厅、财政厅负责)。
12.推进社会事业改革,改善和提升公共服务。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公用经费标准,实施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就学;深化以素质教育为主题的教学评价机制和教学制度改革;发展和规范民办教育,研究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工作(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建立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和先进文化发展的体制与机制,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推动四大省直文化企业集团的股份制改造;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许可的文化产业,积极促进民营文化企业发展,不断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程度(省文化厅配合省委宣传部负责)。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制定出台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物价局负责)。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实行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省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