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开展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环境管理专项执法检查,保障人体健康。
1.为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对全市范围的医疗机构包括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妇幼保健院(所、站)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进行定点抽查。
2.认真按照《医疗废物环境管理检查表》要求,各个项目逐一检查核实。要求医疗处置单位增加对医疗废物的收集频次,减少医疗废物贮存时间。督促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强化内部管理,严防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特别是损伤性废物必须装入利器盒,避免包装破损。督促各单位尽快设置专门称量医疗废物的磅秤,以保证医疗废物登记数量的准确。检查医疗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
3.加强我市医疗废物管理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查找我市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管理工作存在的弱点和漏洞,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霍荣荫(市政府)
副组长:
毛东信(市环保局)
成 员:
梁培忠(市发展改革局)
鄢赤军(市经贸局)
樊迈群(市安监局)
陈善雄(市监察局)
徐正泉(市司法局)
陈耀平(市卫生局)
叶 宁(市国资委)
吴纯德(市环保局)
邱 怡(市工商局)
梁立新(市质监局)
谭蔚波(珠海供电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吴纯德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派人组成。
各区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环保专项行动。
五、部门分工
环保部门负责本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排污和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并联合经贸、卫生、安监部门开展对企业环境安全的培训。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规划和综合协调重大项目建设,牵头负责钢铁、电力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检查环保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执行情况;配合经贸部门实施水泥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工作;牵头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定期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