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龙泉市小梅萤石有限责任公司调整矿区范围的批复
(浙土资厅函〔2009〕764号)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调整龙泉市小梅萤石矿矿区范围的请示》(龙土资〔2009 〕3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合理布置井巷工程,同意在无矿段区块扩大矿区范围。拟调整的矿区范围坐标见附件。
二、请你局通知采矿权人,按本批复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作必要的修改完善后,及时向省厅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
附件:龙泉市小梅萤石有限责任公司拟调整后的矿区范围坐标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龙泉市小梅萤石有限责任公司拟调整后的矿区范围坐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