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流感大流行卫生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2、人类感染新亚型流感病毒并发病,但未发生人传人。

  (二)出现“新亚型流感病毒在人与人之间传播,但传播范围相对局限,本省尚未发生病例”情况时,进入备战状态,按“密切跟踪、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原则,组织做好流感大流行准备工作。

  1、成立防控流感大流行卫生应急专家组包括疾控和医疗救治专家组。

  2、密切跟踪国内外疫情动态,及时评估风险。

  3、加强流感样病例常规监测工作,及时做好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

  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指定收治医院,做好应急准备。

  5、强化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做好防控应急物资储备。

  6、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队伍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处于待命状态。

  7、加强对公众的风险沟通,积极开展防病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六、应急响应和终止

  当本省发生疫情时,应按照《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各相关机构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落实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一)Ⅳ级应急响应

  新亚型流感发现地区应将被分离出新亚型流感病毒株的人员送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学观察、消毒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挥协调当地防控工作,地级以上市疾控中心负责组织辖区内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采集必要的动物和密切接触者标本进行病毒分离,调查结果及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必要时,省卫生厅派专家组赴现场指导调查处理和开展危险性评估工作。

  (二)Ⅲ级应急响应

  1、病人救治和接触者处理

  病例收治到定点医院,医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和医院感染控制。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国家级、省级医疗救治专家组对病人救治进行技术指导。医疗机构内流感样病例及候诊室其它呼吸道疾病患者均需佩戴口罩。对于其他密切接触者可建议佩戴口罩。

  2、流行病学调查

  开展对病例的流行病学和临床特征调查,对病例的可能感染来源、潜伏期、传染期和临床表现进行认真调查,对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调查,对出现症状者要及时进行隔离和医学观察。流调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