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感大流行人、财、物的应急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储备机制,包括应急药械、诊断试剂、专业技术、防护装备和消杀药械等储备。
四、监测与风险沟通
(一)监测
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流感疫情监测报告和预警工作。
1、监测系统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专用的流感实验室;配备足够的实验室和流行病学专业人员;提高病毒分离、鉴定及抗原变异的分析能力、现场快速检测能力;加强流感暴发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信息综合分析能力。
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逐步建立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流感实验室,加强现场快速检测和病毒分离能力。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要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流感监测工作要求,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流感监测工作,做好流感样病例(体温≥38℃,伴有咽痛或咳嗽症状之一的病例)的采样、标本的登记和送检工作。
2、监测内容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流感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监测、暴发疫情监测工作。
医疗机构要按有关要求,采集流感样病人标本,及时送流感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流感实验室接到标本后,及时组织实验室检测和病毒分离,并报告结果。
3、报告
按照《
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进行报告。
4、信息管理与风险沟通
加强“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定期分析流感监测信息,建立定期报告和信息反馈制度。建立健全风险沟通机制,加强公众健康知识宣传。
五、准备
(一)以下二种情况在省外发生,但本省尚未发生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流感常规监测与报告工作。
1、在人类标本中分离出新亚型流感病毒,但未出现临床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