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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妇幼安康工程的指导意见(试行)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妇幼安康工程的指导意见(试行)
(粤卫〔2009〕16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妇女和儿童的生命健康指标是衡量人民健康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妇女儿童的健康关系到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和民族素质。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我省妇幼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妇幼卫生工作全面发展,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妇幼卫生工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今后一个时期,稳定和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实现妇幼保健服务均等化,控制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高危疾病,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解决危害我省妇女儿童健康的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地更好地实施妇幼安康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保障妇女儿童健康为主要目标,以危害妇女儿童的主要疾病为防治重点,采用适宜技术,以项目促发展,进一步健全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2.坚持妇幼保健工作的公益性质,注重妇幼保健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3.坚持政府领导,动员社会参与,多渠道筹集人力、财力、物力实施。
  4.坚持防治结合,发挥医疗保健机构资源优势,以项目促发展。
  5.坚持以市、县级实施为主,加强省级培训和指导,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分步实施、逐步完善。
  二、主要目标
  (一)健康指标。
  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妇女儿童主要健康指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1、孕产妇死亡率降至12/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 6‰、8‰以下。
  2、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措施,提高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人群覆盖率。新生儿重症地中海贫血、重度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等疾病的发病率在2008年基础上下降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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