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医疗技术准入管理。认真实施《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暂行规定》、《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境外人员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相关移植技术管理规范;落实《
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
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非血缘造血干细胞采集技术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和规范,严把医疗技术准入关。强化对获得准入的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启动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我省重点专科建设规划,建立我省的评价申报机制和专家队伍,对申报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进行评审,积极争取政府对临床重点专科的投入。
(五)加强药事管理。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机制,推动临床合理用药。继续贯彻落实《
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规范使用抗生素为重点,落实合理用药原则。研究制订《广东省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范》,加强医院药学部门规范化建设,制定药房、药库建设标准。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知识培训,总结临床药师试点经验,逐步推行临床药师制度。加大安全合理用药监测工作力度,建立覆盖全省二级以上医院的监测系统和覆盖全省的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抽样监测系统,完善药物合理使用和不良反应监测制度,继续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的建设,严格执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等制度。
三、加强医疗机构、人员准入和监管
(一)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严格执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拟定《广东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审批权限和程序,加强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管理,抓好医疗机构准入后监管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抽查各地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清理整顿情况,严肃查处违规审批医疗机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