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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六、落实新农合财务会计制度,抓好基金监管
  2008年财政部、卫生部相继出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已提出贯彻意见或实施办法。2009年省纪委工作会议,也将新农合资金列入重点检查监管范围。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建设和基金监管,是新农合工作长期的重点,必须作为基础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各地要在二、三季度组织一次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级要对辖区县(市、区)作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可由主管部门独自开展,也可与财政等多部门联合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9月底前报送省卫生厅。省将抽取不同地区进行检查。
  基金安全管理实行局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要严格制定和执行新农合报销补偿制度,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完善报销凭证审核工作,确保新农合基金运作安全。要完善住院报销凭证的审验、核对制度,县外住院凭证必须上送县(市、区)农村合作医疗办审核后才能报销,即时补偿凭证也要报送县(市、区)农村合作医疗办审核,通过加强审核,防止利用假发票、假凭证骗取新农合基金事件的发生,杜绝在审查、审批和核拨新农合资金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防止因审核不严导致新农合资金被骗取和套取,防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
  认真落实新农合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将报销补偿情况在镇、村的政务公开栏上墙公示,同时在县政府公众网或卫生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每月公布一次。各级新农合主管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将新农合信息公开作为基本工作和政治纪律要求,认真落实。今后,凡出现新农合基金被骗报、冒领、套取的地方,如果查出管理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没有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没有将报销补偿情况上网公布,没有按制度审核的,即使其负责人没有参与作假,也要追究行政责任。公布内容应包括姓名、住址(乡镇、村)、入住医院、住院时间、医疗费用、补偿金额等,按时间顺序和乡镇、村顺序排列,便于群众查阅。各县应在公布网站设新农合信息公开专栏,公布记录不得删除。2008年报销补偿情况必须全部上网公布,2009年报销补偿情况必须逐月公布。对不按要求公布的地方,要提出批评。
  七、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建立专业化的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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