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门诊补偿制度,扩大新农合保障范围
随着筹资水平提高,新农合制度已经由大病统筹为主转向兼顾门诊医疗保障,扩大保障范围和受益面。由于2010年还将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门诊医疗保障将成为参合群众关注的重点。要通过建立普通门诊统筹补偿制度和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制度,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的保障功能。各市县要充分用好门诊补偿资金,把建立健全普通门诊补偿制度作为完善新农合制度的重要内容推进,统一制定门诊统筹方案。
实行门诊统筹制度的地方,可按当年筹资总额20%预算门诊补偿资金。参合农户在村卫生站、乡镇卫生院就诊、体检的费用支出,按比例补偿。通过门诊补偿,引导农民小病不出村、不出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普通门诊补偿比例为门诊费用的30%左右,每次补偿限额可定为乡镇卫生院8元,村卫生站5元,个人全年限额5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提高补偿标准。年补偿限额可按家庭人口统筹使用。结合门诊补偿,逐步建立参合农民健康档案制度,将主要疾病、治疗过程、体检结果等记入健康档案。要有计划的推行村卫生站电脑管理,为门诊统筹制度提供准确的信息。原来实行门诊定额补偿制度的地方,应尽快转为门诊统筹制度。
继续完善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及白内障手术、住院分娩费用补偿制度。各地要按照《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补偿报销工作指导意见》(粤卫办〔2008〕101号)要求,调整优化特殊病种门诊补偿方案,进一步完善制度。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支出列入大病统筹基金。
三、全面实现新农合信息化管理
2009年,要全面应用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日常工作,实现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在线即时补偿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推进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在线即时补偿工作。上半年完成第3批28个县(市、区)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其他县(市、区)要完成信息系统改造升级。今年第3季度前,将停止使用B/S、C/S混合结构,全面使用B/S结构系统,以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在线即时补偿。开展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数据交换试点,将农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明细上传到省中心数据库,供各地办理补偿使用。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尤其是要加强信息管理骨干人员的培训,每县(市、区)要培训2-3名新农合信息管理骨干人员,负责本县(市、区)的新农合信息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工作。各地要督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信息化管理,尤其乡镇卫生院应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对未实行电脑收费的定点医疗机构,应要求其在第2季度内建立收费系统,并与新农合信息系统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