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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加强体系建设,规范服务管理。深刻领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坚持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属性。继续实施农村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项目,对2007年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加强镇村两级基层卫生组织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妇幼保健能力建设,打好妇幼保健工作基础。贯彻《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起草《广东省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妇幼卫生工作评价体系,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等妇幼保健工作的质量监管,整合乡、村级妇幼保健领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加强适宜技术推广和人员培训工作。
  (三)大力实施“妇幼安康工程”。以农村和流动人口为重点,针对妇幼保健公共卫生问题,以消除严重影响妇女儿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因素为重点工作,以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为主要目标,实施出生缺陷干预、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妇女常见病规范化防治、儿童心理行为发育早期筛查和干预以及妇幼信息建设等项目,制定项目技术规范;开发和推广相关适宜技术。贯彻落实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导意见》。争取我省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加强产科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农村住院分娩率的提高。
  (四)坚持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属性,促进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妇幼保健服务进社区、进农村,开展主动、连续和综合性服务。逐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落实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提供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35岁以上妇女提供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等工作。开展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成本测算研究和绩效研究。加强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工作,加强重症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加强爱婴医院管理,促进母乳喂养。落实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和5岁以下中重度营养不良发生率。
  (五)采取综合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加强人员培训,落实三级预防措施,积极推广免费婚育健康咨询及免费婚检,强化孕妇学校健康教育职能,组织开展“世界母乳喂养周”“出生缺陷防治宣传周”等主题宣传。落实婚前(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综合干预措施,努力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和致残。
  (六)落实妇幼保健调查制度,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工作。按照《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试行)》和《妇幼保健信息系统网络支撑平台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妇幼卫生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加强妇幼卫生监测网络直报和出生缺陷人群监测的人员培训,加强质量控制和部门间协调,不断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数据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准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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