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税务机关要层报报表两份:《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核定汇总申请表》(国税函〔2009〕380号文件附件2)、《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汇总申请表》(本文件附件2)。
2、报表填报时间:
需要省局核定的要在2009年7月28日以前将要求的报表以EXCEL格式上报省局,需要总局核定的要在2009年7月24日将报表以EXCEL格式上报省局。
(二)按照总局文件要求,布置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开展白酒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时纠正税率适用错误等政策问题。
2、加强对白酒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及时监控,加强纳税评估,堵塞漏洞,增加收入。
3、加强小酒厂白酒消费税的征管,对账证不全的,根据相关规定采取核定征收方式。
4、及时总结白酒消费税政策的执行情况,并于9月20日前向省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报告。
各地在执行中遇有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报告。
附件:1.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申报表
2.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汇总申请表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1
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申报表
生产企业名称(公章): 填报时间: 单位:元(价格)、万元(销售收入)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出厂价格
| 产品成本利润率
| 销售
价格
| 出厂价格占销售价格比例
| 销售收入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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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4/6
| 8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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