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卫办〔2009〕40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职业病防治院:
根据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
2009年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订了《2009年广东省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2009年广东省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坚持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按照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围绕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法》和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热点问题等工作重点,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强化卫生监督队伍管理,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构建和谐广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法》的各项准备工作
按照大部门体制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精神,加快推进机构改革,调整理顺食品监管职能,建立上下对口和相关部门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统筹资源,建立高效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制度。做好《
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宣贯,及时清理现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规定、标准和许可事项。
二、继续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
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
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加强卫生监督机构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卫生监督内设机构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尤其是加快省级信息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