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政办〔2009〕103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确保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省校舍安全工程。现将组成人员及相关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
高云龙 副省长
副组长:
吴庆生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予波 省教育厅厅长
姚海瑜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肖玉海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 涛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
成 员:
陆元庆 省公安厅副厅长
李业奇 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主任
李志勇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世丰 省水利厅副厅长
王继卿 省审计厅副厅长
范士伟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任铁生 省地震局副局长
职责:统一领导和部署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组织实施。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办公室主任:
他扎西 省教育厅副厅长
办公室副主任:
董 林 省教育厅计财处处长
侯鹏宁 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处长
赵立英 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处副处长
朱应龙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副处长
成 员:
崔春起 省公安厅消防局防火监督部部长
邱纪春 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副处长
朱新勇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王 午 省审计厅行政事业与保障审计处副处长
弋忠勇 省安全监管局指导处处长
潘 峰 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干部
徐传捷 省地震局震害防御处处长
职责:负责组织制订校舍安全工程的工作目标、技术标准、建设规范和排查鉴定、加固改造工作指南;统筹提出中央和省资金安排方案;协调各地各部门支持重点地区的校舍安全工程,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向领导小组和省有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