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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抓住重点,明确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深入扎实地开展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必须强化属地管理原则,从基层的情况出发,抓住关键环节。

  (一)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建立组织体系、落实工作责任,是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体制要求,建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并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做到领导责任明确、人员落实,工作到位。

  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以及学校、企事业等基层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参照“计划生育”工作组织体系,依托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网络的作用,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明确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领导,确定相应的办事人员,做好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

  各主管(或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所管辖(或监管)学校、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健全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在属地政府领导下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机制。

  (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强化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教育和培训,以提高基层应急管理干部队伍综合能力素质。市人民政府负责市、县(区)一级专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县(区)一级以下相关办事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使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尽快熟悉和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送、预案体系等工作内容,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三)排查基层风险隐患。全面排查、登记和治理基层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是基层应急管理的基础工作。各县(区)、各基层单位,在市应急管理机构及各县(区)应急管理机构的统一指导下,制订科学的风险隐患排查计划,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安排专门的排查和治理经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组织、指导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排查、评估基层的风险隐患;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科学分类和详细登记,建立详细档案;要加大隐患点治理力度,保障广大群众享有安全稳定的环境;要利用风险隐患排查过程大力宣传应急知识,让群众掌握辨别风险隐患方法和防灾避险知识,提高群众的危机意识和应对能力。对排查出的问题,根据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方案或根据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方案。

  (四)完善基层应急预案。完善基层应急预案是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各县(区)、各部门要针对基层重大危险源和暂时难以治理的隐患点,以早发现、早报告、早避险、早处置为原则,帮助基层编制、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基层应急预案要突出重点,侧重于监测监控、信息传递、转移避险、先期处置等基层力所能及的工作,避免不切合基层实际的要求;要确保质量,提高可操作性,做到责任、措施落实到人,队伍、物资保障到位,程序、环节简明科学;企业应急预案必须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等相关规范;要做好衔接,在组织体系、信息报告、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等方面与政府相应预案密切衔接,形成完整的预案体系;要通俗易懂,充分考虑基层群众的使用实际;做到简明扼要、图文并茂、形象直观、易于群众理解和使用;要注重演练,把演练作为预案编制的重要环节,通过组织群众参与度高、应急联动性强的演练活动,检验预案,教育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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