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单位: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车辆定编管理部门和各级交警部门参加。
实施单位:全区各级公共机构。
(六)抓好公共机构日常节能管理。
主要内容:各级公共机构要完善日常节能管理办法,实施分级计量和统计。建立空调节能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加强空调控温的督促检查;各级公共机构办公场所提倡高层建筑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减少电梯使用,同时加紧改造、更换老旧电梯、特别是耗能高的电梯,选用节能性电梯;控制路灯和景观照明,合理开启和关闭路灯,试行间隔开灯,推广可再生能源路灯;提高水资源的使用效率,有条件的单位建立中水回收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
方法步骤:2009年,各级公共机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节约能源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空调、电梯、照明、节水等节能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并严格实施。2010年起,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比。
组织单位: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实施单位:全区各级公共机构。
(七)抓好办公设备和用品的节能管理。
主要内容:采购低耗能办公设备和环保节能办公用品,加强办公用品和文印耗材的管理,积极推行网络办公和无纸化办公,促进办公用品的高效和循环利用。减少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
组织单位: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实施单位:全区各级公共机构。
三、落实措施
(一)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做好节能培训工作。
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发挥各级政府的表率作用,加强宣传能源科普知识和节能降耗对促进经济发展、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推广先进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提供能源节约的具体办法。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专题宣传活动,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典型,引导社会公众关心、参与公共机构节能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培养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节约和减少能源浪费变成自觉行动。加强对各级公共机构分管节能工作各类工作人员进行节能培训,提高现有设备运行管理水平和节能实际操作能力。
(二)创建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组织制定节能示范机关评定标准,开展评比、授牌活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选择一批节能示范试点单位,各市县也相应确立一批节能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公共机构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建设一批新建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每个市推选1至2个公共机构新建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作为样板,普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