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皖发【2009】17号 2009年6月29日)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适应全省人民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保障人民健康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安徽、加快我省小康社会建设步伐的有力保障。为实现的十七大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建立覆盖全省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民健康得到有效保障的基本医疗卫生体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定不移地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坚持以科学发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从我省省情出发,坚持公共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和政府投入为主,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鼓励社会参与,形成多元化的办医格局,健全医疗卫生政策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监管体系,建立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城乡居民医疗卫生需求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2、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到2020年,建立和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四大体系”和“八大体制机制”。建立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等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建立实用共享有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健全医药卫生法规规章,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3、分阶段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保率均提高并稳定在90%以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所有困难人群。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得到全面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报销、配备、临床使用和执业药师等制度基本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建成30分钟就医服务圈,基本医疗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得到普及,城乡居民免费获得国家和省提供的2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法人治理结构、补偿机制、诊疗规范化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