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情况;
(三)国家鼓励创业的相关政策执行情况。主要了解各级人民政府为创业人员提供工商、财税、融资、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等情况;
(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情况;
(五)政府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情况;
(六)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指导、信息咨询、投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人员培训、法律咨询等服务情况等。
三、组织领导
这次执法检查,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常委会副主任罗啸天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财经委员会成员、自治区人大代表为执法检查组成员。检查组分两个小组进行,自治区人大财经委负责组织,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承担具体工作。
四、方法步骤
执法检查将采取委托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和个别走访等形式,了解和掌握
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情况,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主要问题。
(一)通知准备阶段
7月下旬,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印发执法检查通知和执法检查方案,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汇报和迎检准备工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法检查组应当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法律、法规实施主管机关和执法人员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检查组将于近期《内蒙古日报》上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投诉和举报。
(二)检查抽查阶段
8月上旬,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汇报。之后,检查组将赴包头市、兴安盟、赤峰市、阿拉善盟进行检查和抽查。
同时,委托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等盟人大工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三)总结报告阶段
9月上旬,检查组要对执法检查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检查报告,经主任会议审议后,提请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