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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加强深港紧密合作,提高区域合作水平

改革项目

主要内容

阶段性目标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深化深港合作机制

(一)启动深港边界地区开发,充分发挥港深边界区发展联合专责小组的作用,以落马洲河套地区合作开发和莲塘/香园围口岸建设为示范,积极探索深港合作的新模式。

2009年制定方案,2010年正式启动。

市规划局

市港澳办、口岸办、发展改革局等

(二)加快实施“前海计划”,把前海地区打造成为深圳新一轮改革发展的示范区和增长极,构建深港合作先导区、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结构调整引领区。

2009年制定方案,2010年正式启动。

市规划局

市发展改革局、贸工局、交通局、保税区管理局及南山区政府等

(三)推动深港两地金融机构互设异地金融数据备份中心,支持两地金融机构在对方辖区开设分支机构及参与金融机构收购、兼并、重组。强化深港两地金融信息互换与合作,联合研究和开发跨市场产品,开展技术平台互联互通的可行性研究,积极争取使深圳成为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试点城市,实现“深圳通”与“八达通”的互联互通,促进深港金融业融合。

2009年制定方案,2010年正式启动。

市金融办

市交通局

人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保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改革项目

主要内容

阶段性目标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深化深港合作机制

(四)推进深港创新圈建设。开展深港创新圈战略规划研究,加快推进实施《深港创新圈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加快建设一批创新服务基地和创新平台,加强太阳能电池生产技术等重大专项的联合攻关。构建“大沙河创新走廊”。

2009年制定方案,2010年正式启动,2011年基本完成。

市科技信息局

南山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五)积极推动深圳企业对香港、澳门地区的贸易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

2009年制定方案,2010年正式启动。

人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市贸工局、深圳海关、市国税局、深圳银监局

(六)加强深港交通合作。推动深港空港、航运、物流、公共交通服务合作,完善路网衔接,推进口岸公交换乘体系建设。

2009年制定方案,2010年正式启动。

市交通局

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规划局、口岸办、深圳机场集团、地铁集团、巴士集团

(七)深化深港教育合作。争取国家支持,积极引进香港知名高校来深独立办学,引进国际化职业资格证书,合作开展国际考试和培训业务。

2011年前引进1-2所香港知名高校来深独立办学

市教育局

各相关部门

(八)适度向港澳地区放开医疗服务市场,鼓励和支持港澳地区资本投资办医,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在深圳设置门诊部和诊所。

从2009年起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深圳市设置门诊部和诊所

市卫生局

市规划局、消防局、环保局等

(九)加强深港两地会展业合作,吸引香港知名会展机构来深圳设立分支机构,探索“一展两地”模式,推动深港共享展会资源。

争取2011年在深圳举办规模以上展会由现在的70个增加至90个

市贸工局

各相关部门

(十)推进深港澳旅游合作,扩大个人旅游试点工作,加快推动设立南澳旅游口岸,建立两地旅游的联动协作机制,联合拓展旅游市场,共同打造最受欢迎的世界级旅游圈。

2009年制定方案,2010年正式启动。

市公安局

市旅游局

各相关部门

(十一)健全深港两地打击走私和禁毒工作机制。建立两地反走私、禁毒机构官员定期会晤制度,共享情报信息,探索开展不同法域间反走私和禁毒合作。

2009年制定方案,2010年正式启动。

市打私办

各相关部门

加快推进区域合作

(十二)创新对内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大力开拓国内市场,增强深圳作为经济中心城市的辐射能力。积极推进产业转移工业园的规划建设。

2011年取得初步成效。

市贸工局

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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