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领导机构负责人的通知
(湘政办函[2009]12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和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湖南省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负责人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周强同志担任:
1、湖南省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组长。
于来山同志担任:
1、湖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长;
2、湖南省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3、湖南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组长;
4、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5、湖南省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
6、湖南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7、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
陈肇雄同志担任:
1、湖南省机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湖南省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组长;
3、湖南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刘力伟同志担任:
1、湖南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
2、湖南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长;
3、湖南省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副组长。
韩永文同志担任:
1、湖南省人民政府地方金融证券领导小组组长;
2、湖南省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3、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4、湖南省小城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
5、湖南省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申报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组长;
6、湖南省支援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
7、湖南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组长;
8、湖南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9、湖南省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10、湖南省劳动竞赛委员会主任;
11、湖南省青年职工工作委员会主任;
12、湖南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古民居保护协调领导小组组长;
13、湖南省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14、湖南省铁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15、湖南省岳阳地区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