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工作机制
(一)建立全省保增长促发展的运行协调机制。一是建立省政府工业发展与运行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省长挂帅,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直各有关单位参加,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攻坚战活动进展情况的综合汇报,集中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业运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市地也要建立起相应的工作机制,每旬或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协调会议。二是坚持和完善工业经济协调例会制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每月会同统计等部门召开的工业经济运行协调例会,会同铁路等部门召开的铁路运输协调例会,每月编发《全省工业经济运行监控月报》,及时报告工业经济运行中的具体问题和运行态势。
(二)建立全省工业保增长促发展的项目推进机制。一是建立投资亿元以上重大项目联动推进机制。缩短项目前期文件审批时限和项目资金拨付时间,由省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安全监管局、卫生厅等部门建立联合办公机制,开通项目核准“绿色通道”,确保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建立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月报发布和考核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按月召开投资形势分析会,通报工业投资完成、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会同省统计局每月联合编制发布《全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月报》、《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工业大项目建设监测月报》,反映各行业、各市地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及市地亿元以上建设项目和5000万元以上投产项目进展情况。
(三)建立全省工业保增长促发展的信息发布和服务对接机制。一是建立保增长攻坚战简报发布机制。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编发《全省工业提速增效保增长攻坚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全省保增长工作情况。二是强化政银企信息共享和对接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监局等单位共同建立和完善工业企业融资信息平台,积极组织开展主题突出的政银企对接活动,整合政、银、企各类信息资源,建立信息沟通长效协调机制。三是建立省内市场供需衔接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每季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委、水利厅等部门召开一次省内供需衔接沟通协商例会,通报省内供需衔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建立和完善省内工程市场供需衔接信息平台,集中整合、定期发布省内重点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政府采购目录等信息资源,并通过组织召开项目建设企业和工业生产企业供需对接会等方式,推进省内投资与省内工业品供应的对接。研究建立重点项目采购省内产品的省内衔接监管和奖励机制,全过程监控项目招投标和建设过程中采购省内产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