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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加快建设创新转化服务平台。努力构筑能够引领产业技术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海峡西岸研发高地。支持信息、医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等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加快电子信息、光电、石化、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现代农业和物流等产业领域重点学科发展,组建学科群,加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品检测中心、博士后站点等平台建设,鼓励外商在闽投资设立研究开发机构。进一步提升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的影响力,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机制,大力发展科技经纪服务,加强中试基地建设,鼓励国内外高校与设区市联合设立培训与研发中心,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加强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资源共用,推动科研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向企业开放共享、延伸服务,打造服务全省发展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创建国家级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合作基地,促进两岸科技项目对接、机构与人才对接、知识产权对接和科技情报(信息)对接,推进两岸科技人员交流往来,构筑闽台科技交流合作平台。

  积极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综合运用政策、投入、金融、服务等多种方式和手段,促进技术、资金、人才、管理等各类创新要素流向企业,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的投入力度,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深入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培育创新型企业,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完善产业技术创新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强企业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引导与国外企业、研发机构合作研发,注重引进关键技术、知识产权和关键零部件,开展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强化自主品牌建设。扶持建立一批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和技术转移中心,加快先进技术向中小企业辐射和转移。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进入企业从事技术开发活动,引导高校和研究机构紧密围绕企业需求开展联合创新。

  推进海峡西岸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充分发挥福州、厦门国家级高新区的作用,加快推进省级高新区二次创业和整合升级。积极推动区内产业集聚和特色产业基地发展,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区域经济中的比重。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高新区、技术开发区申报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推进闽台高科技园区交流合作,鼓励和支持台湾科技界、企业界参与高新技术园区建设。加快建成海峡西岸高新技术产业带,使之成为承接台湾高新技术产业与技术转移的载体。

  (二)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完善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稳定播种面积,推进规模经营,努力保持粮食自给能力不降低。促进农业特色产业升级,发展壮大畜牧业、园艺业、林竹业、水产业等优势产业,积极发展水产品、畜禽、茶叶、笋竹、蔬菜、水果、食用菌、花卉苗木、烟叶、中药材等十个重点特色产品。实施农业标准化,发展品牌农业,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积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推行农产品质量认证和产地等标识认证制度。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壮大一批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推进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建设,扩大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实行种植、养殖基地备案,加强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农村市场网络,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业。
  (三)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

  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坚持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着力总量提升和技术提升。落实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突出项目带动和品牌带动,促进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不断壮大产业规模,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围绕龙头企业、骨干项目和品牌产品,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综合配套能力,壮大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主导产业。促进电子信息产业由加工制造为主向集研发、生产、服务、应用为一体转变,加大力度发展集成电路、液晶面板等基础产品,延伸计算机及网络、数字视听、移动通信三大产业链,加快发展软件、半导体照明及光电、新型元器件等新兴产业。着力壮大交通运输设备、工程机械、电工电器、飞机维修等产业,推动基础装备、基础部件及基础工艺发展,发展港口机械、建材装备、轻纺装备等产业装备,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装备制造业企业。引导石化产业按照基地化、大型化、集约化的原则合理布局和配置资源,延伸和完善石化产业链,带动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以及新型化工材料、新型纺织原料等产业发展。以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为载体,加快建设厦门半导体照明产业基地、泉州微波通信产业基地、福厦泉软件园,福州、龙岩环保产业基地以及三明、南平、永春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等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完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光电、消费电子、生物医药、精密仪器、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式发展。着力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建材、冶金、纺织、轻工、林产等传统优势产业,以质量品种、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工艺优化、更新装备、安全生产为重点推进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开展品牌创新、研发设计,开发应用新型材料,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培育大企业大集团。积极打造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支持企业争创中国名牌、驰名商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争创世界名牌。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品牌创新、品牌经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以资产、资源、品牌和市场为纽带实施兼并重组联合。加快重点骨干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产品标准、质量检测、财务结算等中心,鼓励企业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引导企业与国内外大企业合作、嫁接央企、改制上市或发行债券等方式实现快速扩张,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支持有条件企业开发境外资源和市场,收购或参股国际品牌、营销网络、研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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