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设200所以上国家级重点和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其中30所学校达到国家级示范标准;建设75所县级职教中心;建设4所国家示范性、10所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25所技师学院。
3.建设300个中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点,200个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点和50个技师教育重点专业点;300个中等职业教育重点实训基地,150个高等职业教育重点实训基地和50个技师教育重点实训基地。
4.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0%以上,其中,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达95%以上;高等职业院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0%以上,其中硕士研究生比例达40%左右;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比例达到60%以上。
(四)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大幅提升。
提高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服务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的能力,五年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技能型人才220万人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左右,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职业院校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达到85%以上,就业质量明显提升。
四、重点工程
(一)骨干职业院校建设工程。
每个市重点办好1所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和若干所中等职业学校,每个县(含市、县改区)集中精力办好1所职教中心和若干所中等职业学校;加大省级以上示范职业院校的创建力度,构建支撑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强有力的骨干职业院校群体;以骨干职业院校为核心,建设20个以上行业性、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带动全省职业院校办出特色,提高持续发展能力。
(二)实训基地建设工程。
以实用、通用、共享为原则,分期分批在数控技术、机械加工制造、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工电子、计算机技术与应用、能源、化工、建筑、旅游、物流、护理、现代农业等主要专业领域,建设一批具有教育培训、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等功能的省级重点实训基地。
(三)师资队伍建设工程。
认真抓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7〕2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9〕3号)的贯彻落实,及时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定编定岗工作,充实师资队伍,特别是增加重点专业、紧缺专业教师和农村骨干教师。建设若干个紧缺专业中职师资培养基地和20个左右省级中职师资培训基地,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和认定制度,完善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教师到企业实践与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到校任教的双向交流机制,重点培训专业教师5000人。培养中等职业教育省级专业带头人200名、教坛之星800名、优秀校长100名;培养高等职业教育省级教学名师50名、专业带头人100名、教坛新秀150名。